基本案情
小李系B公司员工,居住在B公司向A公司租赁的员工宿舍308房。事发前一晚,小李与同事在宿舍饮酒。次日早上,同事发现小李从其居住的308房坠落至二楼平台,全身多处受伤。经鉴定,小李被评定为八级伤残。与A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小李将其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判决A公司向小李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A公司作为案涉房屋的所有人,房屋阳台高度(80cm)未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不低于100cm),且未设置防护设施,存在安全隐患。A公司存在过错。
小李作为房屋合法使用人,其未控制饮酒量导致醉酒,从三楼坠落受伤,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最终,法院经过核定原告具体损失项目后,判决A公司向小李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
律师提醒
1. 房东出租房屋要履行保障使用安全的义务,不能只关注收租权利。
2. 房东应积极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以免发生损害事件引起巨额赔偿。
3. 租客发现房屋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房东并沟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