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小李子使用AI生成图片后发布于小红书平台;某百家号博主,发布文章配图使用了小李子的图片。
小李子知道后便联系该百家号博主删帖并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小李子虽以著作权侵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该百家号博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人工智能生成图片(AI绘画图片)具备“独创性”要件,体现了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应当被认定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由此判决百家号博主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小李子经济损失500元。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的作品。
本案中,小李子从构思涉案图片到最终选定涉案图片,整个过程进行了一定的智力投入;涉案图片是基于小李子的智力投入直接产生,且体现出了小李子的个性化表达,小李子是涉案图片的作者,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其著作权被侵犯,应当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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