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案例:微软公司诉成都某家具公司、成都某科技开发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023-02-21 13:16:48

从2006年起,作为微软(中国)在西南地区特别授权代理人,我所成功代理了四川、重庆、云南、贵阳等地医药、医院、机械制造、交通、汽车、酒店、高科技、能源等多个行业软件正版化案件逾百件,已结案过大半。该项维权事务数量逐年递增,成效喜人。客户对我所的工作充分认可,维系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但稍显遗憾的是,西南地区未曾启动过诉讼案件。

    成都某家具公司、成都某科技开发公司为关联公司,其中某家具公司还是在全国有20多家分公司的大型企业。2009年3月,上述两企业在未获得微软公司的授权情况下,安装、使用了微软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大量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我所作为微软公司的代理人,虽经多次交涉,但上述两企业一直未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之后,我所接受微软公司委托将上述两企业起诉到成都中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企业停止侵权行为,删除非法复制、安装的微软办公系列软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并在媒体上书面赔礼道歉。

    成都中院受理此案后,我所作为原告代理人依法迅速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同时在保全、送达时就开始积极协调,并多次与被告联系、沟通,先后两次参与调解,在取得理解、谅解的基础上,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方同意在30日内销毁自己持有的未经授权已复制、使用的任何微软软件副本,并尊重微软公司的知识产权,就本次侵权软件使用事宜赔偿10万元,同时自愿选择微软公司开放式许可的授权方式采购在总价数10万元的商用软件作正版化之需。

    我所在本案代理中积极应对,耐心周旋,最终促成和解,成功启动微软在西南地区的首个诉讼案件,获得客户的高度赞扬。

    由于影响较大,本案被《成都日报》(http://www.cdrb.com.cn/html/2010-07/15/content_996786.htm)、《华西都市报》(http://www.wccdaily.com.cn/epaper/hxdsb/html/2010-07/14/content_211928.htm)等报刊多次报道,同时在今年本市的两会中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列为 “2010年审判的重大典型案件和示范性案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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