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
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
但如果借款人突然去世
那么能“父债子偿”吗??
案件事实
田姐与大田是亲姐弟,小田是大田的儿子。
田姐曾向其弟弟大田出借16万余元,供大田支付房租等开支。2021年4月,大田因病去世。小田继承了大田的所有财产,并领取了大田的公积金、丧葬费、抚恤金等各项社会保障费用合计66万余元。
田姐要求小田归还大田向其的借款,小田反驳道,借款是父亲大田借的,与他无关。故田姐诉至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死亡,其生前未偿还的债务应由其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的范围内偿还。小田已经继承了大田的财产,应当由小田归还田姐借款。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第1159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刘东律师提醒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的说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如果父母在世,子女原则上无需替父母偿债。如果父母去世的,子女应在继承父母遗产价值范围内对父母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近几年,除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纠纷逐年上升外,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也是出现上升的趋势。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遗产范围,方能处理好继承纠纷,不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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