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养猫猫解孤独,
签字免费领养,
猫丢竟背巨额债务,
善良的宠物爱好者
更应谨防商家套路......
基本案情:
小明最近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一则“免费送猫”的广告,非常心动。
原来是本地一家宠物店店主老李发布的。小明联系后得知,免费领养的条件是每月在他们店里购买300元的猫粮等用品。
思来想去,小明还是决定去领养。毕竟自己去买一只品种猫,价格也差不多。
来到宠物店,小明一眼就看上了一只漂亮的双色布偶猫,忍不住把它抱回了家。
起初,小明过上了与挚爱猫咪甜蜜的同居生活。一年后,小明的猫不知为何突然失踪了。
小明本以为猫丢了就免去每个月的消费,不曾想,刚拉黑了老李,却收到了法院传票。原来签的合同里有高达3万的违约条款。老李起诉要求小明每月继续消费,否则就要支付违约金。
法院查明:
经法院审理查明,小明免费领养猫的同时,合同约定他需在6年内每月向老李购买300元猫粮等用品。6年后猫归小明所有。若小明未按要求支付,老李可收回猫咪,小明需支付违约金。若无法退还猫咪,小明需按3万元市价赔偿老李。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以调解结案。
律师提醒:
1.领养宠物或签约消费要谨慎,了解权利义务,不能盲目从众。
1.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尤其要重点关注义务条款和违约条款,确保条款公平合理,防止权利被不当剥夺。
2.对双方口头达成的协议,尽量用书面形式进行固定,并对可能的违约后果进行理性预判。在履行合同时,要严格按约定内容执行,避免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